最新禁飞通告
2023-04-07 07:31:31 - 江苏省政府网站
转自:宜昌发布
关于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
开幕式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彩排、预演和正式演出活动将于2023年4月7日至12日在点军区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开幕式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机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期间每日17时至22时,奥体中心沿点军大道、江南二路、将军路、巴王店路形成的合围地域上方空域,除开幕式相关活动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
二、如因开幕式活动特殊需要,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宜昌市筹备委员会安全保卫部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昌市公安局
2023年4月6日
来源丨宜昌发布、平安宜昌
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