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3-04-07 14:45:5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贵州】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3年以来,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度聚焦民生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赫章县王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案 

2022年10月27日,赫章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小区门口销售未经检疫的猪肉,执法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对王某经营的猪肉摊点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猪肉上无检疫检验印章,当事人现场亦无法提供其销售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经查,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2023年1月,赫章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威宁自治县某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2年12月19日,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执法人员随即赶赴该超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柜上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子弟切片型马铃薯片”“烤脖”“原味青豌豆”“软麻花”“顶旺鲜米饼”等食品。查阅当事人销售台账,发现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对外销售。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3年1月,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七星关区某养生会所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11月12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七星关区某养生会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布的宣传广告含“中医中药熏蒸熏蒸一次等于喝了五碗中药的治疗效果”、“熏蒸一次相当于50分钟的淋巴排毒,相当于300次有氧护胸运动,相当于30分钟全身经络按摩,相当于2小时瑜伽运动,相当于细胞运动3600万次,相当于彻底的内脏清洗”、“泥灸的作用 适合全身肌肉酸痛、风寒感冒,对经期不顺、宫寒痛经有一定的效果,适合风湿关节痛、骨质增生各种原因引起的关节痛”等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查,当事人发布的宣传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极易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3年1月,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毕节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11月22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水库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塔式起重机”由毕节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给操作人员使用,租赁合同中明确毕节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上述“塔式起重机”的定期检验等事宜。2022年11月23日,毕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毕节某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塔式起重机”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报告。

经查,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2023年2月,毕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五、威宁自治县陆某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22年6月23日,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线索,依法对威宁自治县陆某销售的昆磷牌增效磷肥一等品和昆磷牌增效磷肥合格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上述化肥产品“有效五氧化二磷”不符合产品包装袋明示的标明值要求,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经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3年1月,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六、七星关区某美容咨询服务中心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发布美容广告涉及使用医疗用语案

2022年12月20日,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七星关区某美容咨询服务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宣传海报上有“泥膜文化墙,……补充阳气、扶阳固本,温养经络、祛湿散寒、调和气血、消痛化淤、延缓衰老、排湿气、排寒气、全方位提升免疫力,……补:挟正去邪、补益强身,激活免疫系统功能”等字样,当事人不具备任何医疗救治的资质和能力,但其发布的宣传广告中涉及使用医疗用语,极易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检查时还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有“瓷肌尊享体验套”(生产批号:QF25001H,限期使用日期:20220624)14盒,“肽润修护保湿霜(DIY)”(生产批号:QI10003A,限期使用日期:20220909)1盒 。上述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

经查,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发布美容广告涉及使用医疗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23年1月,七星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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