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业将挂钩薪酬发放,新增七大业务“违规清单”,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迎来最新修订

2023-04-07 17:34:00 - 财联社APP

财联社4月7日讯(记者林坚)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中证协日前对2020年颁布实施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进行了最新评估修订,并就修订稿向行业征求了意见。经记者梳理,本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可归纳为三个“进一步”:

首先,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要求。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从内控机制入手,对证券经营机构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的内部管理提出更为具体、更切实际的要求,强化内控机制的监督制衡,激发廉洁从业内生动力。

其次,进一步明确廉洁从业要求。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从执业行为入手,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业务活动中的廉洁从业提出更为全面、细化的要求,切实防范利用提供证券服务的便利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最后,进一步规范自律管理要求。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自律管理要求。从自律管理入手,对廉洁从业自律管理的方式、自律措施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报告义务、报送标准、报送渠道等提出更为明确、统一的要求。

其中,最受行业关注的内容有五条:一是证券经营机构应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薪酬管理体系,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考察和评估结果作为薪酬管理等事项的重要考量因素;二是对券商投行、信用(两融)、自营、另类投资、经纪、投顾等细分业务提出细致要求,投行最为严格;三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业内部检查;四是因违反细则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将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相关纪律处分还将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五是明确经纪人、劳务派遣人员被纳入细则监管。

核心一:对七大业务全面提出细化要求

翻阅《实施细则》修订稿,记者发现其进一步明确了廉洁从业要求,主要涉及投行、信用(两融)、自营、资管、另类投资、经纪、投顾等七大业务。其中,对于投行业务提出的要求最多:

廉洁从业将挂钩薪酬发放,新增七大业务“违规清单”,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迎来最新修订

一是不得违规收受发行人或者其利益关系人财物,疏于履行中介机构职责,帮助发行人欺诈上市或者发行证券;

二是不得以不正当方式教唆、指使、协助他人干预影响审核,不得通过利益输送、行贿等方式“围猎”审核、监管人员,

三是不得利用证监会系统在职人员或者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等关系或者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

《实施细则》修订稿还要求,券商在融资类业务中,不得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证券,或者违规为客户融资、融券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此外,在调查评估担保物的真实性及其价值时不得弄虚作假。

对于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等,《实施细则》修订稿要求,券商不得不公平对待同一受托产品的不同投资者,不得串通相关方进行明显偏离公允价值的估值核算。

作为券商展业的“压舱石”,经纪业务也迎来了最新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提到,券商在从事经纪业务及其他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中,不得误导、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证券投资,向客户违规承诺投资收益或者承担投资损失。此外,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中,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证券投资顾问等业务。

修订的《实施细则》还明确提到,券商还应该强化公平竞争意识,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定价水平、利益输送、商业贿赂、不当承诺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招揽业务,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核心二: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薪酬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要求,是本次中证协修订《实施细则》一大重点所在,主要涉及规章制度安排、薪酬管理体系等维度,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廉洁从业将挂钩薪酬发放,新增七大业务“违规清单”,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迎来最新修订

一是在公司层面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领导机制和基本制度安排,结合组织形式发挥党建对廉洁从业管理的引领作用。

二是鼓励将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挥内审稽核等部门作用,重点审查核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支出、薪酬奖金、资金往来等项目中的异常情形。

四是制定规范委托、聘用第三方制度,明确资质条件、遴选流程,加强与第三方关联关系核查,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第三方信息披露事项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其规定。

五是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薪酬管理体系,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考察和评估结果作为薪酬管理等事项的重要考量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还要求券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业内部检查。

核心三:违反细则将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为引导培育健康的行业文化,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廉洁从业意识,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本次《实施细则》修订还针对自律管理,提出了五大方面的要求。

一是明确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行为进行内部追责的报送标准,即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决定或者相当于警告及以上处分处理决定,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决定。

二是对于因违反本细则规定进行内部追责的,或者因涉嫌行贿、受贿等被立案调查或被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通过执业声誉信息库向中证协报送。

三是结合现行自律措施实施办法规定,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所采取的自律管理措施及纪律处分进行相应调整。

四是按照现行执业声誉办法规定,将因违反本细则被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相关纪律处分还将按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五是中证协发现机构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将有关情况移交所在证券经营机构。

防范重点业务领域尚存短板需要补齐

不难发现,督促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恪守廉洁从业,对于证券行业深刻理解并践行行业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必要性。谈及为何当前要修订《实施细则》,中证协表示,自2020年《实施细则》发布实施以来,证券经营机构普遍加强了廉洁从业内部管理,从组织领导、内控机制、制度建设、查处问责、宣传教育等方面着力,从防范重点业务廉洁风险、监督重点岗位执业行为着手,在探索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治理体系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也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

据记者观察与了解到,券商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敬畏意识,以实际行动涵养良好的行业生态。根据2021年年报,已有95家证券公司制定了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72家公司开展了廉洁从业风险排查或廉洁从业专项检查、自查等,99家公司对从业人员开展了廉洁从业培训、警示教育等。此外,共有77家公司将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理念等指标纳入人员考核,78家券商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

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与此同时,中证协也提到,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管理尚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机构廉洁从业制度建设不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管理动力不足、联动协同不充分、处分问责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防范重点业务领域廉洁从业风险方面仍存在一定短板。此外,《实施细则》经过实践在执行适用方面也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部分条款较为原则,缺乏细化要求,执行标准有待明确,易造成理解不一致、执行不统一等问题。

202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2023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均对注册制背景下加强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培育行业廉洁文化、完善廉洁生态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施细则》中部分不相适应的条款也需要随之调整完善。为此,有必要对《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导向、细化要求。

中证协表示,本次修订的思路有三大遵循: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针对证券经营机构在廉洁从业内控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结合廉洁文化、廉洁生态建设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内控机制要求,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增强廉洁制度执行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业务活动中重点风险领域的廉洁从业要求,作出更为具体、细化的规定,强化廉洁执业刚性约束。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针对证券经营机构反映的实践操作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类细节条款的具体要求,增强规则可执行性。

值得一提的是,当下,2022年年报正在陆续披露中,不少券商在年报内提到,公司为了督促从业人员恪守廉洁从业,采取了多样措施,包括教育培训等等。此外,除了中证协,各方也在督促引导证券机构与人员廉洁从业。

就在4月6日,深交所发布了《共同打造透明廉洁优质注册制倡议书》,向多方发出殷切倡议,尤其是证券机构为主的中介机构。深交所倡议,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公开、规范程序和机制办事,与交易所一道,共同成为透明注册制的建设者,而这一倡议呼应了中证协本次修订细则中对于投行业务的要求。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