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法院丨法官判后温情回访 护佑未成年罪犯健康成长

2023-04-07 17:54:05 - 陕西法制网

富县法院丨法官判后温情回访 护佑未成年罪犯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罪犯审判效果,延伸帮教服务,助力犯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4月7日,富县人民法院法官吴雪琴带领书记员来到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小宇(化名)家中,对其进行回访帮教。

2021年3月,被告人小宇(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2021年12月28日被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判决生效后,未成年罪犯小宇(化名)牵动着法官的心,审判结束并不代表着工作的结束,对少年法庭法官吴雪琴来说,这只是审判工作延伸的开始。“如果一判了之,将来他重新走向社会时,可能由于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或者破罐子破摔思想作祟,或者缺乏生存的技能而再次犯罪。”为此,法官吴雪琴决定定期回访帮教,确保他顺利完成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回访中,法官吴雪琴与未成年罪犯小宇(化名)及监护人面对面谈心谈话,详细询问小宇(化名)的思想动态以及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未成年罪犯小宇(化名)对其犯罪行为的懊悔和对自己前途的担忧,法官吴雪琴鼓励他要正视过去的错误,减轻思想负担,服从管理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健康的心态和积极的行动开始新的生活,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回访结束时,法官向未成年罪犯小宇(化名)及其监护人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宣传手册,并向他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重拾信心,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以后的人生,不再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官的谆谆教导使未成年罪犯小宇(化名)和监护人深受感动,小宇(化名)也真诚地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坚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真情化雨,润物无声。近年来,富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常态化“判后回访”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用温情感化失足少年,助力回归社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具有富县人民法院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和保护工作大格局。

通讯员:贺金霞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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