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基层诊疗更要“保健康,防重症”

2023-04-07 20:07:53 - 市场资讯

转自:医学界

通过基层诊疗,可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的重症转化率和死亡率。

随着我国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我国新冠病毒感染诊疗工作进入了新阶段。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着重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社区管理,确保“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降低新冠病毒感染的重症转化率和死亡率。

我国专家基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并结合国内外相关指南、共识、经验,秉承循证、简洁、实用的原则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1],旨在为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对新冠病毒感染的诊疗水平提供指导。

基层医生接诊,可酌情进行转诊

2021年11月,奥密克戎变异株在人群中出现,其传播力和免疫逃逸能力显著增强,在2022年初迅速取代德尔塔变异株成为全球绝对优势流行株。奥密克戎变异株肺部致病力明显减弱,临床表现已由肺炎为主衍变为以上呼吸道感染为主。

新冠病毒对所有人群均易感,感染后或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老年人及伴有严重基础疾病者感染后重症率、病死率高于一般人群,接种疫苗可降低重症及死亡风险。

成人感染新冠病毒的常见临床表现为发热、咳嗽、咽干咽痛、肌痛及乏力,部分患者可有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呕吐和腹泻等。儿童感染后临床表现与成人相似,高热相对多见;少数可出现声音嘶哑等急性喉炎或喉气管炎表现,或喘息、肺部闻及哮鸣音等。

基层医生接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经过常规诊治,如果症状持续不缓解,或辅助检查指标恶化,可酌情考虑一般转诊或紧急转诊。

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操作需适度

当患者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应积极进行对症支持治疗:适当补液,合理营养支持;根据病情给予规范有效氧疗;解热镇痛药用于退热、止痛,以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为主,注意不良反应和特殊人群的用药;止咳祛痰药分为镇咳和祛痰药,可根据患者咳嗽、咳痰情况选择。

其中镇咳类药物主要针对干咳的患者,可以选择右美沙芬、复方甲氧那明、复方甘草片、福尔可定等药物。祛痰类药物主要针对痰较多、不易咳出的患者,需要使用化痰的药物,如溴已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桉柠蒎胶囊、复方桃金娘油等。

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溴乙新、氨溴索,妊娠3个月内禁用愈创木酚甘油醚和右美沙芬。儿童患者慎用镇咳药,祛痰药和镇咳药不能同时使用。婴幼儿使用祛痰药后注意为其拍背,帮助痰液排出。

在新冠病毒感染的急性期症状消失后,如果咳嗽仍然迁延不愈,干咳或咳少许白黏痰,考虑为感染后咳嗽,可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如布地奈德)、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特布他林、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等)等进行雾化或吸入治疗。如果既往有哮喘或咳嗽变异性哮喘病史,可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治疗。痰液黏稠者可加用N-乙酰半胱氨酸雾化吸入。

抗病毒治疗是新冠病毒感染主要的治疗措施之一。抗病毒药物的启动应基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分型、疾病进展风险、基础疾病状态、病程所处阶段等情况来进行临床决策。

对于病情较轻而无需氧疗患者,不应使用糖皮质激素。对于社区就诊的发病初期患者,如有基础疾病与高龄等高危因素,或是需要氧疗的中型患者,评估无激素使用禁忌后,可以使用糖皮质激素,同时需及时监测病情变化,若治疗72小时后病情仍出现进展,不吸氧难以维持正常的氧饱和度,则需要转诊至上级医院治疗。

小结

目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工作重心转为“保健康、防重症”,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已经全面推行。基层医师应同时重点关注重点人群的社区健康管理,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确保存在重症风险的患者能够得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将高危因素的人群提前管理好,可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感染的重症转化率和死亡率。

注:本文旨在满足您的医学信息需求,仅供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参考,不用于推广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全科医学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呼吸病预防与控制专业委员会,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J].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23,22(2):115-137.

审批编号:CN-130116,有效期至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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