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征求意见: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离婚房屋归其子女 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2024-04-07 12:05:31 - 新京报

转自:贝壳财经

最高法征求意见: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离婚房屋归其子女 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最高法征求意见:#婚姻期间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离婚房屋归其子女#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七条为【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价值等事实,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出资或者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一方不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出资来源及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等事实,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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