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寺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居民住宅安全意识

2024-04-07 12:01:09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近日,静安寺街道综合执法队以普法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商圈为契机,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住宅安全意识。

在普法宣传中,静安寺街道综合执法队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借助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居民群众和市民大力宣传楼道堆物、加装铁门、封堵出口等给消防通道“添堵”的现象和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给住宅安全造成的危害,增强大家的安全意识。

静安寺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居民住宅安全意识

在深入开展普法现场的同时,静安寺街道综合执法队的队员们还与街道平安办一起,对街道辖区内多个小区的逃生通道和电瓶车公共充电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告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静安寺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居民住宅安全意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四)项: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图片来源: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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