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22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汕头市2022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为了惠民助企,给市民购车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进一步促进我市汽车消费稳健发展、提质升级,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公告》,现就汕头市2022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汕头市2022年促进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具体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销售轻型汽车(“国六”标准轻型汽车、新能源轻型汽车)的,并在汕头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可凭本市购车发票申请资金补助。
(二)补助时间
“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和新能源轻型汽车:2022年5月8日至6月30日,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补贴标准
销售1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及以上“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和新能源轻型汽车,每台车给予5000元资金补助;
上述汽车补贴总额限定为5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额满即止。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四)申报材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购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
2.填写单位基本账户等资料。
(五)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以通过“汕头商务”公众号“促消费”菜单下子菜单“汽车消费补贴”,登录“汕头市汽车消费补贴申报系统”(https://xny.kyh1.cn/wap)进行申报。
(1)名单上的限上纳统企业,每一家企业对应有一套“账号”和“密码”,用以登录申报平台,由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负责分发(联系人:陈经理,13923990046)。
(2)登陆汕头市汽车消费补贴申报系统,通过输入账号密码方式登录,完善企业信息资料,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基本账户等。
(3)拍照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即可一键完成申报提交。
2.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在系统后台对企业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下达项目计划,市财政局根据相关程序拨付资金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六)其他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否则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本指南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如下:汕头市汽车行业协会,0754-88547777;汕头市商务局市场规建科,0754-88931890,0754-88857323。
3.本次汽车补贴总额限定为500万元,按照“谁先申报,谁先获得补助”的原则办理,额满即止。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申报系统将提前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
(一)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该补贴与“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补贴期限
活动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购车合同日期须在此期限内。消费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应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三)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给予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8000元/辆。
(四)补贴流程
1.消费者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查询推广车型。
2.消费者在经销商处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广车型后,由经销商在“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登记审核系统协助完成信息登记。
3.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后,在“粤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填写车牌号、收款账号,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信息,提交补贴申请。
4.经审核确认后,省级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五)监督检查
省相关部门组织补贴活动监督检查,发现篡改合同、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及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详情见《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公告》
(网址:http://drc.gd.gov.cn/ywgg/content/post_3921644.html)。
1.汕头市限上纳统汽车零售企业名单
2.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3.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推广车型名单和经销商网点名录
汕头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广东省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
一、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购车合同;
(三)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在广东省营业网点开户的银行储蓄卡。
二、办理流程
(一)查询推广车型和经销商名单。
1.从5月1日起,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或“粤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查询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推广车型和参与补贴活动的经销商名单。(首次登录“粤省事”的,需要按照指引进行实名注册)。
(二)购车并进行补贴申请预登记。
2.在“粤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中点击获取校验码。校验码仅限本人使用。
3.到店购车。在购车时请向经销商出示该校验码,并与经销商确认补贴政策是否在实施。
4.购车并签订购车合同后,于当日督促并配合经销商在“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登记审核系统上传购车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补贴申请预登记。
5.提车当日,请提醒经销商在“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登记审核系统补充上传车辆发票、车架号等信息,完成预登记。消费者可在“粤省事”中查询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填报,如有错误应及时反馈经销商进行修改。
(三)上牌并正式提交补贴申请。
6.在省内车管部门以本人身份完成上牌手续,取得车辆行驶证5个工作日后,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填写车牌号、本人收款银行账户、开户行等信息,上传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照片,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补贴申请。
(四)查收补贴资金。
7.在补贴申请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栏目查询补贴申请审核、补贴发放等状态。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至所填银行账户;15个工作日后未收到补贴资金的,请咨询经销商。如因账户异常无法收款,请联系经销商并提供本人正常账号信息,由系统后台进行更新。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银行卡均应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二)请确保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便于补贴资金的发放。
(三)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