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首张罚单,上海非机动车新规开始发挥效用,后续如何更好执行?

2024-06-07 06:31:11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开出首张罚单,上海非机动车新规开始发挥效用,后续如何更好执行?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内容契合时代发展趋势与现实需求,标志着上海在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修订背景与重点亮点

近年来,伴随着人口数量与非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以及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由非机动车引发的事故频发,造成了触目惊心的危害后果。在北京、成都、合肥、宁波等城市先后为此制定或修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的背景下,上海立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授权,对2021年版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全面提升上海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交通系统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生活与交通环境。在《条例》修改后施行首日,上海城管执法部门就对一起私拉电线违规充电行为开出首张罚单,意味着新规开始发挥效用。

新修订的《条例》突出以下几方面亮点:

一是增加非机动车监管场景,对客渡船营运单位载运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提出要求。

二是改进停车与充电管理,强调已建成住宅小区对非机动车停放场所与充电设施的投入,应“统筹安全性和便利性,因地制宜”进行。将“蓄电池”作为监管对象纳入停放与充电管理规范,提升了规范的全面性。

三是新增“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回应了市民诟病已久的不当行为,体现了新规的现实性与针对性。

四是新增“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事故隐患或者导致事故发生,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赋予检察机关依法探索在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职权。这与当前我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体系的构建相呼应,也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领域提供了新的制度工具。

五是明晰监管责任主体、细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新规对在建筑物共用部位、疏散通道等安保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居住建筑的室内等不同类型场所的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规定适宜的监管主体与处罚措施,细化了责任条款,增强了监管力度。

新规执行中需注意的方面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实施不仅仅依赖于法律条文的制定,更重要的是需要人的参与和执行。在新规执行中,需重点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是保障《条例》执行的全面性。非机动车使用人群庞大且复杂,人们对法规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存在差异,加之交通监管资源有限,因而全面有效监管是棘手难题。具体来说,非机动车的违规驾驶行为具有很强的瞬时性和流动性,增加了监管难度;违法停放与充电行为一般又较为隐蔽,难以实时发现。对此,需进一步探索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同时尝试更多技术赋能模式,增强法规的执行力。

二是应注重《条例》执行的协调性。执法中如何平衡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以及其他道路和公共设施使用者的利益,确保各方获得公正合理对待是执法的重要方面。如外卖等特定行业特殊的运营模式和时间紧迫性要求提高了道路违规的可能性,执法时需考虑特殊从业者的现实情况。此外,对非机动车的停放与充电管理,也要考虑使用者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提供更为周全和便利的基础设施。利益平衡是提升执法协调性的关键,但也是执法难点,需在实践中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从而推动法规更好地服务各类人群。

《条例》的修订是上海应对现代城市交通挑战、维护市民安全权益的积极尝试。从某种意义上说,此次《条例》修订不仅是法规的更新,更是城市文明进步的体现,但良法之后的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推进。

(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