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乌鲁木齐俩支行共计被罚75万元: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等

2024-06-07 11:55:09 - 财富动力网

6月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乌鲁木齐两家支行因管理不当受到严厉处罚。据悉,此次处罚涉及非标债权投资业务和贷款业务的管理疏漏,两支行共计被罚75万元。

罚单显示,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投资资金回流至融资人账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被警告,并处以罚款45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行长的龚苗被警告,并处以罚款7万元。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兴业街支行被罚3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兴业街支行行长的周亮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万元。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严格监管的态度,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合规。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俩支行共计被罚75万元:因非标债权投资业务投后管理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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