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广福寺被罚款2.88万元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06-07 17:40:58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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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7日消息,石城县广福寺因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份开始在石城县大由乡水南村仙岩下通往温地崬小组山场占用林地修建道路,被赣州市石城县林业局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以罚款。

据公告内容,石城县广福寺未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擅自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开始修建道路。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占用林地面积720平方米,折合1.08亩,所占林地地类为纯林地,森林类别为公益林。

石城县广福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擅自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的违规行为。因此,被责令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被处以每平方米40元的罚款,共计2万8800元整(28800元)。

石城县广福寺被罚款2.88万元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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