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楼市,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

2024-06-07 22:44:02 - 21世纪经济报道

事关楼市,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

作者丨李愿

编辑丨周炎炎

6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下称《通知》),为优化完善城市协调机制提出了多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工作举措,致力于加强项目推送效率和质量,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上述《通知》,早在5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已经做了预告。

为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今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住建部已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成效方面,数据显示,截至5月16日,全国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金额已达到9350亿元。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日披露,今年一季度,山东省房地产开发贷款较年初增加288.22亿元,同比多增74.3亿元,成功激活房地产市场“一池春水”。

据了解,此次《通知》主要有五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城市协调机制。《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完善协调机制,由城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为成员单位。

对比来看,今年1月份文件为: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开展集中办公”,肖远企此前介绍。

二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通知》要求城市协调机制负责把好“白名单”项目准入关口。“白名单”是合规项目名单,项目要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城市协调机制要负责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在建项目信息汇总、“白名单”项目审核推送、问题项目整改、项目管理监督,以及为项目融资服务提供基本保障等工作。

三是“白名单”项目实施推送反馈管理。《通知》提出,城市协调机制要组织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的项目形成“白名单”,向主办银行推送。主办银行对“白名单”项目进行信贷评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对暂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列明具体问题,及时反馈城市协调机制。城市协调机制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相关问题解决后可再次审查并推送。

肖远企此前介绍称,城市协调机制主要是汇总辖内房地产项目情况,按照条件和标准审核“白名单”项目,对于暂时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项目,要督促有关各方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相应问题,使其符合“白名单”的项目条件和标准。“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四是积极满足“白名单”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应贷尽贷”。《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白名单”项目融资需求,独立评审、自主决策。明确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负责项目后续融资,主办银行要建立绿色通道,可单列授信额度。金融机构要根据《通知》制定尽职免责具体实施细则。

五是明确相关保障措施。《通知》明确,城市协调机制要推动“白名单”项目单独建账核算、封闭运作管理,严禁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城市协调机制要优化预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立银行与主办银行不一致的,城市协调机制要协助做好变更。城市协调机制要加强在建工程抵押精细化管理,根据项目销售进度逐套解押,保障银行债权安全。

据悉,两部门已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各省、城市也将成立相应工作专班,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城市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全力支持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和建设交付,有力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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