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昌平严查价格欺诈行为!

2022-07-07 16:28:56 - 媒体滚动

7月1日,《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实施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日前,昌平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五分队联合城北市场监管所开展价格执法监督检查,确保《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昌平严查价格欺诈行为!

在沃尔玛昌平东关店,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经营主体是否按照要求明码标价、价格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是否额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行为。执法人员还查看了经营主体标价签现场制作、打印过程,并对标价签显示的信息、标价签摆放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执法人员要求相关负责人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在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正式施行,昌平严查价格欺诈行为!

“自《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以来,我们加大对辖区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通过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督促各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五分队队长王建敏表示,接下来,我区将不间断对各相关经营场所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全程监督商品销售价格,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辖区市场秩序稳定。

图文/王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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