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家人支付这项费用!
2022-07-07 11:25:09 - 津云新闻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7月6日发布关于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如下: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促进商业保险机构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现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16号),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符合《市医保局 市金融工作局 天津银保监局关于支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津医保局发〔2021〕87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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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如何开通?
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目前,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
二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