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3-07-07 03:00:43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36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所述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33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永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3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

至2023年7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3年7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一段(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联系人:余啸海张露

联系电话:028-88203615

传真:028-88203668

电子邮箱:snkj@snbiopharm.com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诺生物”)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480.15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承销及保荐费200万元以及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2,280.15万元。

2.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3,021.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证券账户资金余额系公司赎回理财产品且尚未转出至银行账户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转让及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不直接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开发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或参与多肽药学研究和定制生产服务等方面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显著增强公司的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能力,巩固公司行业技术领先优势。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和“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实现收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的余额分别为5,021.69万元和8,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866.29万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758.4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剩余资金将继续投入募投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表1。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5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5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40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34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7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88117证券简称:圣诺生物公告编号:2023-038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3、公司总股本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112,000,000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00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6、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8.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59.67万元。以此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7、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净利润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规模的影响;

8、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9、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10、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注2: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年度权益分派,转增32,0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112,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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