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市本级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的通知

2023-07-07 14:22:5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市本级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单位:

根据《温州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温政发〔2000〕44号和《温州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管理实施办法》(温房改〔2007〕42号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仍按原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的通知》(温房改〔2007〕34)号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的20%执行,暂不调整。

二、因职工职务(职称)、工资级别变动而引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基数变动的,可予以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

三、需要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的单位,请在7月4日至7月15日填写《温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在温州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wenzhou.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提供职工职务(职称)调整文件、工资资料报市住建局审批窗口办理,逾期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调整手续。

四、单位缴存调整人数多的,需向市住建局审批窗口提出拷贝基数调整报盘申请。

五、在本市市区的中央、省属以及外地驻温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亦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联系人:高莉、徐艳、戴燕燕,联系电话:88928810、88928820,QQ群:398501445,联系地址:市民中心B幢3楼313号窗口。

2、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构成对照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温州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账号: 金额单位:元

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市本级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补贴月缴存额的通知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2

职务层次

归并前的津贴补贴

职务

岗位

津贴

考勤

考绩奖

煤气误餐  补贴

保 留

津补贴

职务工资

(岗位工资)

级别工资

(薪级工资)

正厅

1540

720

150

113

副厅

1395

670

150

113

正处

1175

620

150

113

副处

1045

590

150

113

正科

(技师)

855

540

150

113

副科

(高级工)

755

510

150

113

科员

(中级工)

595

460

150

113

办事员

(初级工、普通工)

535

430

150

113

见习期

410

150

113

行政机关职工月缴存额计算方法:(以下6项之和*20%)

1、职务工资

2、级别工资

3、保留津补贴

4、地方岗位补贴(职务岗位补贴、工作人员补贴)

5、煤气误餐补贴

6、考勤考绩奖

事业单位职工月缴存额计算方法:(以下6项之和*20%)

1、岗位工资

2、薪级工资

3、保留津补贴

4、地方岗位补贴(职务岗位补贴、工作人员补贴)

5、煤气误餐补贴

6、考勤考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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