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全行业领域,山东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2023-07-07 14:30:43 - 齐鲁晚报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记者于民星

为深入推进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举措,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2023年7月7日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出台了《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鲁安办发〔2023〕11号,以下简称《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企业员工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对身边的事故隐患能在初始苗头期间第一时间发现,举报的事故隐患具有时效性强、内容详实准确、经整改最大程度避免事故发生等特点。省政府安委办出台《制度》,旨在鼓励引导全省企业员工主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

据介绍,《制度》具有以下七个创新。一是创新适用全行业领域。《制度》要求,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城镇燃气、重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生产、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和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要做到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全覆盖、全适用。该范围与我省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适用范围保持一致。同时为督促制度的落实,《制度》要求企业要按照所属行业领域和监管层级,将制度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创新明确制度要素。为准确解释和规范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具体内容,《制度》明确提出了四项构成要素。一是“向谁举报”:要明确受理内部举报的机构或人员并公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名单。二是“怎样举报”:要明确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工作流程,并根据企业实际灵活采用电话、微信、邮箱、app、书信、公告牌等多种举报受理方式。三是“奖励多少”:要明确奖励标准,根据员工举报的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分档给予奖励,并明确适用提高奖励标准的情形。四是“如何整改”:要明确举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和程序。

三是创新设置资金保障。为确保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顺利运行,做到应奖尽奖,《制度》提出,各有关企业要设立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资金,用于保障员工内部举报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范畴。对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范围的,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四是创新建立运行台账。为确保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真正落实,实现事故隐患的查找、举报、排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制度》要求,各有关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运行台账,如实记录员工内部举报事故隐患的时间、具体部位或场所、具体情形和排查、整改及举报奖励情况。并要求,奖励资金领取情况由举报的员工签字确认。

五是创新明确奖励公示。为有效监督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运行,《制度》规定,各有关企业要对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每季度在企业网站、办公场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公布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情况,同时对通过内部举报直接避免了伤亡事故发生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从业人员予以公示表扬。

六是创新纳入培训考核。为确保企业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对企业员工做到全覆盖、全普及,《制度》要求企业要将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纳入两个“全员”:一是纳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各岗位员工熟悉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二是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七是创新衔接内外机制。为做好企业员工对内举报制度和对外举报制度的有机衔接,《制度》明确,企业员工在岗位职责内发现事故隐患向本企业报告,本企业未及时处理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企业员工在岗位职责外发现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有权向本企业举报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企业员工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社会公众举报奖励的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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