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资金闪退!多只次新基金沦为“迷你基”,发生了什么?
当新基金发行成为一件困难的事,也会有“贵人”相助。
今年以来,权益市场表现整体欠佳,投资者低迷的情绪给新基金产品的发行带来了挑战。券商中国记者发现,多只基金踩着2亿多份、200户的“及格线”完成产品设立,而在开放申赎后就出现大额资金“闪退”,不少已沦为迷你基。
“这或与‘帮忙资金’有关。”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帮忙资金”保证基金达到发行及格线,待基金成立后火速离场,这种行为违背了基金市场的宗旨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帮忙资金”帮得了发行,帮不了运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投研能力才是基金得以长期运作的根本。
多只次新基金沦为“迷你基”,“帮忙资金”魅影或现
近日,鹏扬基金公告称,鹏扬均衡成长混合基金于7月25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不利影响,7月25日起提高该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八位,小数点后第九位舍去处理。
鹏扬均衡成长混合基金成立于今年6月26日,首募规模2.38亿元,获397户有效认购。也就是说,该基金成立刚满月就遭遇大额赎回。
这并非个例,不少基金成立不足一月就遭遇资金大幅撤离,如融通通祺C成立于6月29日,仅成立不到一个月,该基金发生了大额赎回。再如鹏扬北证50成份、平安利率债、蜂巢丰嘉等都是今年新成立的基金。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这些基金大部分成立时的规模并不大,如财通资管睿兴、融通通祺C、平安利率债、蜂巢丰嘉等,均踩着募集底线2亿元成立。遭遇大额赎回后不少已沦为迷你基,如财通资管睿兴、鹏扬北证50成份、平安利率债、国寿安保超短债A等基金二季度末规模均已低于5000万元。
次新基金遭遇大额赎回实属正常,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次新基金刚打开申购就遭遇赎回,部分甚至沦为迷你基。
比较典型的如成立于4月14日的一只中长期纯债基金,踩着“及格线”2亿份、231户成立,甚至还提前结募。在合同生效公告第二天,该基金即宣布,自4月2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打开申购当日,该基金就遭遇大额赎回,由于刚好满7天,该笔大额赎回费率为0。
二季度报告显示,该基金成立至二季度末,有3家机构净赎回,有1名机构申购后清仓式赎回,1家机构净申购。目前,该基金已从2亿元的规模跌落成不到5000万元的“迷你基金”。截至二季度末,持有份额占比超过20%的机构还有3家,合计占比达99.74%。7月底,该基金又遭遇大额赎回。
在业内人士看来,刚打开申购就遭遇大额赎回,或许与“帮忙资金”有关。“在行情低迷之时,基金管理人找‘帮忙资金’暗中相助并不罕见,基金踩着底线成立,开放日常申购后没多久就遭遇大量资金撤退。”上述业内人士补充道。
“帮忙资金”并不能真正帮到忙
“帮忙资金”这种现象由来已久,是基金在面临发行压力下的一种短期销售行为。
由于持续缺乏赚钱效应,基金卖不动的现象在今年屡见不鲜。以成立日来看,7月以来共计有81只新基金成立,平均每只基金发行规模为7.51亿元,发行总规模为607.97亿元,这一数据在今年以来的月度基金发行榜单中位列倒数第三,新基金发行遇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新成立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公司以及销售机构在一定市场环境下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在行情冷淡时基金公司甚至可能面临基金发行失败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这种先‘保成立’再慢慢维护产品也成为了许多基金公司‘不得已’的选择。”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表示。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从全局来看,这种短期销售行为无论对投资者还是对于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乃至整个基金市场都是不利的。
“‘帮忙资金’并不能真正帮到忙。”经济学者、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直言,“帮忙资金”虽然可以帮助基金顺利完成发行,但实际上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市场投资者,而是为了维持基金规模临时加入的资金。
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认为,从短期来看,“帮忙资金”或解决了单只基金成立的压力。但从长期来看,巨额资金“快进快出”不仅不利于管理人对产品的运作,而一旦后续产品成为了无人问津的“迷你基金”,也可能面临随时清盘的命运,这也会增加管理成本和损伤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对于投资者来说,巨额资金的赎回也可能会带来净值波动的风险。
基金公司提高投研能力是根本
谈及如何解决“帮忙资金”的问题,多位业内人士从基金公司、监管等方面给出了建议。
基金公司方面,应当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投资者需求,避免过度追求短期规模,而是专注于长期为投资者创造价值。首先,应在进行基金发行时做好发行规划,使自己摆脱对“帮忙资金”的依赖;其次,应增强自身的投研能力,优秀的投资业绩通常更易得到市场的认可,减少发行压力;此外,还应该不断完善基金产品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让投资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基金的运作和风险特征,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监管方面,应该在充分了解整个市场的情况下,努力对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引导整个市场减少短期行为,以达到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销售机构行为和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
去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引导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牢固树立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营销理念,督促销售机构持续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改变“重首发、轻持营”的现象。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资产管理业的本质。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表示,解决“帮忙资金”问题需要基金公司、销售机构和监管层等市场参与方的共同努力,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不断加强监管和规范,促进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陈静)
(编辑:李香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