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优化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审批流程
2023-08-07 18:16:28 - 市场资讯
转自:药通社
近日,新疆省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审批流程的通告。
适用优化审批方式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依法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换发的;
在法定时限内提出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申请的;
经自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优化审批方式:
有涉及案件尚未结案的,或整改事项尚未整改完毕的;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三年内,检查中发现违反GMP规定,存在严重缺陷的;
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本通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