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周庆德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4-08-07 05:14:44 - 齐鲁晚报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证据资料,经莘县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会议研究,报经县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周庆德等3名同志救落水祖孙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相关事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的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莘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庆蒙

联系电话:17863586669

 邮箱:sxjyywxh@lc.shandong.cn

信函邮寄地址:莘县新华路老财局2楼(见义勇为办公室)

莘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8月7日

周庆德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周庆德,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莘县张寨镇刘庄村村民。

周庆国,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莘县张寨镇刘庄村村民。

张铁山,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莘县张寨镇刘庄村村民。

2024年7月10日上午11时30分许,一位老人骑电动三轮车载着孩子不慎落入水中,周庆德顾不得多想,来不及脱掉衣服跳入水中,把救生圈套到了老人身上,接着把孩子用力拖到岸边。此时,周庆国和张铁山也同时跳到了水里,三人合力把老人一起救上来。之后,周庆德才发现脚被河边的树枝和芦苇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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