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预警!西安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2024-08-07 19:23:35 - 西安发布

转自:西安发布

西安市气象台

2024年8月7日18时31分

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最新预警!西安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暴雨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3小时内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北部、西咸新区的部分地方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引发城市内涝、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及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请务必注意防范。

西安市气象台

2024年8月7日18时45分

发布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

城市内涝气象风险预警

预计未来0-6小时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西咸新区有分散性暴雨(小时最大雨强20~40毫米,局地可达50毫米以上),城市内涝气象风险等级3级(黄色),发生城市内涝的可能性较大,提请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最新预警!西安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西安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市气象台2024年8月7日18时31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3小时内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北部、西咸新区的部分地方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为切实做好降雨防范应对工作,根据Ⅵ西安市防汛应急预案Ⅶ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7日18时40分启动西安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区县、开发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气象、水文、水务、应急、城管、住建、资规、交通、公安、文旅等部门加强值班值守,部署本系统防汛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气象、水务、城管、资规、住建防汛负责同志到市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联合调度指挥。

(2)市气象局:根据雨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进行加密预报。响应期间分析雨情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向市防汛办更新预报。 

(3)西安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根据河道水情,适时采取加测加报水文断面措施,每6小时向市防指提供重要河段汛情预测预报结果,响应期间分析汛情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向市防汛办和市水务局更新预报。

(4)市水务局:组织水库、河道、涵闸、泵站等管理单位加强巡查频次;根据汛情暂停在建水务工程施工,做好施工度汛措施;加强水务工程度汛管理和防洪设施调度,科学组织实施排洪;及时处置水务工程设施险情、灾情;指导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加强积水抽排,及时疏通淤堵的市政排水管网,确保排水顺畅;配合做好对积水区域进行交通管控,对下穿式立交、隧道等做好积水区域的警示标记。

(5)市资源规划局:加强监测预警与信息报送,适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落实防御措施;及时指导地质灾害威胁区群众安全转移。

(6)市住建局:将预警信息发布到全市建筑施工单位,督促其严格落实防御措施,督促在建工地停止高空、露天作业,加强施工区安全管理,疏散撤离危险区人员;督促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做好地下空间等易积水区域防洪排涝措施。

(7)市城管执法局:督促加强户外广告牌、照明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检查加固;视情况组织切断路灯、广告等室外用电设施电源;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或警示牌,安排专人守护。

(8)市教育局: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加强防范,指导相关涉汛教育机构及时调整上下学时间并与家长加强联络,保障在校师生(含校车上、寄宿)的安全。

(9)市公安局:在灾害重点区域、受灾区或危险区实施治安管理,维护区域治安秩序;开展治安救助工作,协助组织受灾区或危险区群众的救助或安全转移;密切监视道路积水及交通运行情况,强化道路巡查,做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工作。

(10)市人社局:督促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防范,指导相关涉汛院校机构及时调整上下学时间,保障在校师生和务工人员的安全。

(11)市交通局:督促各单位落实防御措施;协调做好应急运力的准备工作;组织做好管辖范围内在建交通工地等的防汛安全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12)市文化旅游局:督促所管辖各旅游景区暂停售票,通知文化场馆做好暂停营业的准备;督促各涉汛相关单位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人员,妥善安置游客。 

(13)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各应急避难场所做好开放准备,公布和开放易涝区域周边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对接各救援力量;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转发预警信息,督促采取防范措施。

(14)市商务局:向管辖的商业机构转发预警信息并督促落实防御措施,涉汛地下商超做好停业准备;督促餐饮外卖、生活物资配送等行业做好防汛安全工作。

(15)其他成员单位:加强值班,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16)相关区县(开发区)防指副总指挥长坐镇指挥,落实市防指的各项指令和部署,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防汛抢险工作,调试好卫星电话,保持在线状态;做好转移人员和场所的管理工作,做好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封控措施。涉汛区县(开发区)每2小时、其他区县(开发区)每3小时向市防指报送1次险情、灾情、各项防御措施等防汛排涝信息。 

请各区县、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导;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提前分析研判、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封山控峪工作,坚决果断提前撤离转移危险区人员;要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和水库、淤地坝安全,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8月7日

暴雨天气

易引发城市内涝、山洪等次生灾害

收到暴雨预警后该怎么做?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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