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盐城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4-08-07 19:51:2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8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盐城市建湖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健身器材商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案、阜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动车门市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案等6个典型案例被曝光。

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盐城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在6起典型案例中,2家电动车经营部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其中一家经营部还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2024年4月11日,盐城市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进行电动车整治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现场售卖1台安装非随车配置的锂电池的台铃电动自行车。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6日从阜宁天能电池总代理购进1箱5只电池用于改装,购进价格为490元/箱(98元/只)。

“商家在对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进行非法改装时,常常会使用不匹配的电池、充电器。因为原有充放电线路可能不能满足大容量电池电流要求,而大电流频繁充放电容易导致线路过热加速线路老化,极易引起内部线路过热或短路,导致车辆自燃起火。”阜宁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未能提供案涉电动车及电池的供应商许可证、购进记录和销售记录,上述涉案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21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208元。

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阜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盐城发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除上述提到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在典型案例中,盐城市建湖县一家健身器材商行因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被曝光。2024年4月10日,建湖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局移交案件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进驻在阿里巴巴1688平台的网店对外销售电动自行车,宣传“新国标电动车72V大功率电瓶车”“解码可跑50码,可解码跑的新国标电动车”等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内容。

“经查,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两款电动自行车均存在加装电池、解码提速、加装后包围和大鞍座等非法改装的宣传,且销售订单上均显示存在加大电池容量、提高速度、加装后包围和大鞍座的改装。”建湖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共销售4笔,涉案金额7769元,违法所得1400.4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之规定,建湖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日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盐城市响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摩托车修理门市部改装电动自行车案,射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动车经营部经营改、加装电动自行车案,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案等。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祝富通讯员秦丽茗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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