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变,险资风险分类拟贴新标签:直面低利率,预防高风险!

2024-08-07 21:13:26 - 市场资讯

来源:A智慧保

资产管理是金融机构“安身立命”的根本。从险企来看,为了专业化管理资产,从内设资管部门到陆续成立资管公司,这都成为寻求更高更稳健投资回报的必然选择。就在7月底,中华联合保险资产完成申报登记,我国保险资管公司或将增至36家。

投资收益的对立面就是投资风险。一旦资产管理爆发风险,对于机构、行业甚至市场都将是致命一击。日前,金融监管总局披露《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期对险资风险进行更合理分类,有效实施监管,并防范各类资金运用风险。

环境之变

说起保险资产风险分类,还需要追溯到十年前。

2014年,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机制,包括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投资结构更加复杂,现行规则在实践中暴露出监管约束力不足、资产分类范围和分类标准有待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欠缺等问题,无法满足险企风险管理和监管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和十年前相比,中国经济所处内外部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据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1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4%。而当下,中国经济还在企稳回升,2024年GDP增长目标设置在5%左右。

《意见稿》在总则中明确提到,制定本办法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准确评估投资风险,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而在2014年的指引中表述为“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意见稿》是在新的宏观现状和投资环境下应运而生。为何投资风险被监管关注?这要从险企当前面临的投资环境说起。

从负债端来看,近年来,金融业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引导贷款利率逐步下行。低利率环境下,险企的盈利空间受到一定限制,对资产不良的整体容忍度下降,全面强化风险管理是确保险企稳健运营的重中之重。

从资产端来看,无论是财产险公司还是人身险公司,以债券、银行存款为代表的固收类资产占大头。

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的保险业资金运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29.94万亿元,同比增长10.98%。其中,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为2.03万亿元,其中债券38.20%,银行存款17.75%,证券投资基金8.76%,长期股权投资6.51%,股票6.36%;人身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为26.87万亿元,其中债券46.82%,银行存款9.52%,长期股权投资8.35%,股票6.78%,证券投资基金5.48%。

而近年来,10年期国债收益率持续下降,将整体资产定价水平拉低。险企作为国债及国债产品主要投资者之一,面对国债收益率下行,需要应对险企投资收益下降的难题。同时,化解房地产和地方债风险被频频提及,两者作为高收益发行主体的融资需求大幅下降。此外,A股、H股市场波动较大,也拖累险资投资组合表现。近日,全球性股市暴跌,国内资本市场也未能幸免。

从2019年至2023年,保险公司的总投资收益率波动下行,预定利率在今年以前还在“3”时代,保险行业“利差损”风险隐忧渐起。

他山之石

险资的投资领域相对广泛,包括固收类、权益类、不动产类资产以及各类金融产品。

相比商业银行,国际监管规则对资产风险分类及结果运用规定比较明确,但对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尚缺乏通行的规则。因此,《意见稿》借鉴商业银行监管实践经验,对固收类资产风险分类实行五分类法,即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同时对股权类和不动产类资产实行三分类法,即正常类、风险类、损失类,对金融产品风险分类提出了穿透要求。

《意见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重点关注不良资产或风险资产、频繁下调分类的资产,以及公允价值长期低于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动态监测风险变动趋势,深入分析风险成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在实践中,多数保险公司将资产分类情况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同时,监管定期监测固收类资产不良率、风险资产占比、损失资产占比等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提示、进行早期干预,并逐步将风险分类结果纳入机构分类监管以及非现场监管等,提升监管制度协同性。

《意见稿》完善固收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对固收类资产进行分类时,资产及收益的逾期天数是重要指标。2014年版《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规定,本金或利息存在逾期情形,且逾期不超过60天(含)的,相应资产划分为次级类;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以上至180天(含)的,相应资产划分为可疑类;本金或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的,相应资产划分为损失类。次级类预计损失率在30%以内,可疑类预计损失率在30%(含)—80%之间,损失类预计损失率在80%(含)以上。

十年之变,险资风险分类拟贴新标签:直面低利率,预防高风险!

在《意见稿》中,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90天或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等可归为次级类,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270天或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且减值准备占其账面余额50%以上等可归为可疑类;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360天或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且减值准备占其账面余额90%以上等可归为损失类。次级类产品预计损失率连续12个月大于零,可疑类产品存在较大损失风险,预计损失率在50%以上,损失类产品将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预计损失率在90%以上。

在权益类、不动产类资产方面,明确定性和定量标准,要求穿透识别被投资企业或不动产项目相关主体的风险状况,根据底层资产出现风险情形占比以及预计损失率指标来判断资产分类档次。

同时,《意见稿》还完善组织实施管理,优化了风险分类的“初分、复核、审批”三级工作机制,明确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增加外部约束。新增审计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内外部审计,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

险企董事会担责

现阶段,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模式。

早些年,保险公司在内部设置保险资管部门管理资产,一直到2003年人保公司成立行业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行业整体来看,保险资管公司作为保险资金的核心管理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保险资管公司队伍也在持续扩容。

根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9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独立进行风险评估并履行完整的投资决策流程,对投资标的和投资时机选择以及投后管理等实施主动管理,对投资运作承担合规管理责任。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对受托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承担合规责任。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稿》答记者问时,对“如何考虑保险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在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中的职责划分”问题进行了回应: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协调,确保资产分类的全面性,监测并督促不良资产和风险资产的处置工作,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时进行信息交换,对分类结果存在分歧的,要及时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并留底备查,整体资产风险分类结果需经过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审批,对资产风险分类整体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仍有险企在发力“落子”资产管理公司。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中华联合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名称的申报登记,这意味着我国或将再添一家保险资管公司。

保险资管公司可以使险资运用更具专业性,从而提升盈利水平。据媒体报道,从已披露2023年年报的34家保险资管机构来看,当年有32家盈利,合计净利润为155.99亿元。

总体来说,经济环境在发生变化,风险防范也需要与时俱进,这是《意见稿》出台的大背景。在利率持续下行的过程中,险企资产与负债两端面临新压力,为了降低行业“利差损”风险,险资在发力资产端时,需要加强对资产的“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监管,对不同类型的资产则需要“差异化”监管,避免造成资产损失和金融系统性风险。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