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07 03:18:56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4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智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同意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5万元。

2、议案名称:《关于根据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总裁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年薪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亚飞、王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203证券简称:福日电子公告编号:临2024-05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9月2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9月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林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林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主持监事会工作,行使监事会主席职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7日

林伟杰,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资金部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监。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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