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回应职工持股会股份回购纠纷:相关协议自愿签署合法有效

2024-09-07 16:50:00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9月7日,针对“娃哈哈职工持股会股东诉讼维权”等事件,娃哈哈方面发布落款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的声明称,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内部股份回购事宜,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决议通过,相关协议由持股会会员自愿签署,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持股会会员的情形。

娃哈哈回应职工持股会股份回购纠纷:相关协议自愿签署合法有效

据中国工业报报道,多位娃哈哈集团前员工和内部职员爆料称,因为娃哈哈集团近期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以较低价格回收员工持股会股权,致使娃哈哈集团职工权益受到损害,他们不得不自发成立维权会,已提起法律诉讼。有员工质疑,2024年8月16日,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在杭州萧山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顺发”)的股权,以零元价格被全数转移到宗馥莉个人名下,质疑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对此该回应称,工会从未听说“娃哈哈维权委员会”的相关信息,目前工会也未收到所谓“娃哈哈维权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信息。针对萧山顺发股权转让问题,据工会了解,是萧山顺发正常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工商部门审核确认,并无外界揣测特殊原因。

据上述报道,还有员工提到,2018年2月前后,在疑似与部分员工没有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娃哈哈集团“回购”员工股份,转而实行“干股”制。此前长达近20年,娃哈哈集团员工持股会每年的分红都稳定在0.8元/股,但娃哈哈集团2018年推出的回购方案条件则是“2元特别分红加1元股本”,即以每股3元价格回购员工持股。有员工质疑该价格的制定不合理。

对此娃哈哈在声明中表示,工会作为员工的群众组织,始终秉持尊重、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愿意倾听员工的声音。目前工会的管理及工作秩序一切正常,若遇纠纷的,工会愿意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不希望通过占用公共资源的方式传播消极情绪,这明显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早在2018年4月,娃哈哈方面曾就回收股份一事独家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收回员工持股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工作”。此前由于同一岗位因工作年限不同造成持股额相差较多,收入相差也较大,由此带来新的“大锅饭”问题。“本次股份收回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愿收回,尚没有收到员工意见。”

编辑李严

校对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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