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鸡蛋)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73号)

2022-10-17 17:37:2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10月14日消息,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3号)。

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鸡蛋)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73号)

一、关于对临海市古城街道中心幼儿园经营的“鸡蛋”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鸡蛋;购进日期:2022年9月1日;不合格项目:地美硝唑;被抽样单位:临海市古城街道中心幼儿园。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9月2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HZ-J22090174)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次鸡蛋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2年9月1日以6元/斤的价格购进,共购进50斤,购进货款300元,无获利。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鸡蛋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检验报告,保存了进货票据。但上述产品被食堂做菜使用,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的鸡蛋经检验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不知道所购进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可能是供货方销售的鸡蛋存在问题,导致鸡蛋的地美硝唑含量超标。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鸡蛋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检验报告,保存了进货票据。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作为流通环节商户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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