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受阻 法院判决物业应协助办理安装手续

2023-01-17 16:26:33 - 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

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受阻 法院判决物业应协助办理安装手续

#案件播报#【#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受阻#法院判决物业应协助办理安装手续】林女士住在广东省汕头市某小区,准备在自家的地下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小区物业公司拒绝出具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同意书及进场施工许可同意书,导致林女士无法向供电部门申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经多次协商未果,林女士起诉了物业公司。法院经审理认为,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符合绿色出行的发展趋势。原告林女士作为案涉车位的使用权人,基于新能源汽车充电需要,有权在其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同意书》,是居民向供电局申请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被告出具的同意书,仅仅是安装建设充电桩的第一阶段,是否存在用电、消防安全隐患,应由相关部门到现场勘察后作出专业判断为准,不宜在第一阶段就以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同意书。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女士出具同意其在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同意书,并协助林女士办理该车位新能源充电桩的安装手续。法官说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居民区充电桩安装需求日益增长,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当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物业服务公司不仅应当在安装的过程中予以配合、提供便利,在后续的管理中,更应当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加强用电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且制止违法违规用电行为,消除充电桩安全隐患,业主也应当谨慎注意,依法依规安装使用、管理维护充电桩,切实保障小区其他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高效、便利有序的充电环境。(邱梓喆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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