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组织力争到2025年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记者从今天上午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到2025年全区社会组织稳定和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
《意见》明确,我区将重点培育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公益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生态环保等领域专业型社会组织。并对社会组织给予更多培育扶持,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公维春表示:将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各级政府新增购买公共服务支出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加强服务品牌建设,畅通社会组织人才评价渠道,落实社会保障制度。
《意见》强调,我区将为社会组织参与自治区“五大任务”“一带一路”、草原生态保护等重点工程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实施“聚千社、兴百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鼓励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鼓励开展送医药、送文化、送知识、送法律、送技术等“五下乡”活动,丰富基层文化生活。
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17260家,净资产达95亿元,吸纳就业人数近8.15万人。全区慈善组织共188家,其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52家。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社会组织每年开展活动近3万余次、服务群众约125万人次,公益支出近4亿元,成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在参与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中,800多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1.08亿元,1300余家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累计捐款1.88亿元,捐物135万件。
到2025年,全区力争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50家,品牌服务项目100个以上。
记者:张玉纯
编辑:敖 琳
审核:赵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