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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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新能源”)
●新增对外担保额:人民币139,937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向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中的反担保情况:无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浩博新能源资产负债率预计将超过7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投资者需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4年1月16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晟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50万元,增资后晟达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晟达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浩博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浩博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同意浩博新能源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临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33,900万元。同意浩博新能源以融资租赁方式为临夏光伏项目融资人民币95,000万元,综合利率4.8%,期限15年。其中,晟达新能源将所持有的浩博新能源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937万元(含融资本金、利息及手续费),期限15年。
由于浩博新能源建设临夏光伏项目需要进行外部融资,浩博新能源资产负债率预计将超过7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23MABRKT0P4G
成立日期:2022年6月17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盐锅峡镇第一社区盐北路2号楼002室
法定代表人:朱嘉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电气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晟达新能源持有浩博新能源100%股权。
浩博新能源为临夏光伏项目的实施主体。截至本公告日,浩博新能源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向浩博新能源提供担保。
三、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担保人):晟达新能源
主合同债务人(被担保人):浩博新能源
质权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质押标的:浩博新能源100%股权
质押金额:人民币139,937万元
质押期限:15年
晟达新能源同意以其合法持有的浩博新能源股权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在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浩博新能源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同意接受晟达新能源所提供的浩博新能源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1月16日,公司五届八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本议案中晟达新能源将所持有的浩博新能源100%股权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构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符合项目开展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项议案时公司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356.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6.46%,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77,542.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2.4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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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八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姚珉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姚珉芳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姚珉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李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李安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安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务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邵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邵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名陆雯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陆雯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晟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50万元,增资后晟达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晟达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浩博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同意浩博新能源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临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33,900万元。
2、同意浩博新能源以融资租赁方式为临夏光伏项目融资人民币95,000万元,综合利率4.8%,期限15年。其中,晟达新能源将所持有的浩博新能源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937万元(含融资本金、利息及手续费),期限15年。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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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一、董事辞任
因年龄原因,姚珉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姚珉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因年龄原因,李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安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的职务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姚珉芳女士、李安女士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姚珉芳女士、李安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与敬意。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名邵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邵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提名陆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陆雯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阅拟提名董事候选人邵君先生、陆雯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邵君先生、陆雯女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上述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
1、邵君先生简历
邵君先生,49岁,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邵君先生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高级主管、副主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发展处副调研员、副处长,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邵君先生拥有哲学学士学位,经济师。
2、陆雯女士简历
陆雯女士,47岁,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职工董事。陆雯女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陆雯女士拥有会计学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4-003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六十二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晟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50万元,增资后晟达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晟达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浩博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同意浩博新能源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临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33,900万元。
2、同意浩博新能源以融资租赁方式为临夏光伏项目融资人民币95,000万元,综合利率4.8%,期限15年。其中,晟达新能源将所持有的浩博新能源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937万元(含融资本金、利息及手续费),期限15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