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兴之业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7.3万元

2024-01-17 11:10:17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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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1月16日消息,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兴之业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因不使用在线监控设备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被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7万3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兴之业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的供热锅炉、布袋除尘器、脱硫脱硝设施正在使用,但在线监控设施未通电。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兴之业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构成了不使用在线监控设备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规行为。因此,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7万3000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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