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2月1日起实施

2024-01-17 16:24:0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1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沈阳市通过了《沈阳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旨在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沈阳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2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适用该规定。租赁房屋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将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市公安机关将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而区、县(市)公安机关则负责具体推进、落实和监督工作。公安派出所将负责租赁房屋的信息采集登记、监督检查等治安管理工作。

房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财政等相关部门也将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

出租人需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公安机关办理治安登记,并承担相应的治安责任,包括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等。

承租人也有相应的治安责任,如向出租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时登记外来暂住人口信息,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

该规定还强调了信息保护的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同时,鼓励媒体和通信运营商等社会力量参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公益宣传。

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