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省消防总队主要职责、领导及内设机构正式公布!

2024-01-17 17:45:4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2023年10月31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三定规定”印发,近日,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职责、领导及内设机构正式公布。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参与拟订消防专项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消防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

(五)负责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八)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与管理。

(九)完成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主要领导

金红兵 总队长

靳文忠 政治委员

孟  涛 副总队长

昌新文 总工程师

赵东华 政治部主任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工作,接报处理警情和灾情信息,协助负责火灾统计分析,承办跨区域消防救援力量调动事宜,参与协调和指挥调度灾害事故处置。

三、作战训练处

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工作,组织指导综合性消防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勤务应急处置,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工作。

四、特种灾害救援处

负责并指导特种灾害事故救援及其训练演练、专项战术研究工作。

五、信息通信处

负责并指导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设,承担消防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七、人事处

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

八、队务处

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管理和消防员人事、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

九、纪检督察室(巡察工作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巡察和执纪审查工作。

十、审计室

组织开展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防火监督处

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相关工作,指导消防救援队伍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

十二、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城乡消防规划,组织开展消防行业技能鉴定,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十三、火调技术处

组织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火灾统计分析,承担消防科技有关工作,负责并指导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新闻宣传处(全媒体工作中心)

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十五、后勤装备处

组织指导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保障、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六、财务处

负责全省消防救援队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七、灭火救援指挥部

协调指挥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和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日常工作由指挥中心、作战训练处、特种灾害救援处、信息通信处承担。

十八、政治部

统筹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正规化建设和干部、消防员队伍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队务处承担。

十九、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

承担总队机关的通信保障,以及重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等任务。承担总队机关的车辆保障,以及机关安全保卫、勤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来源:黑龙江消防

●编辑: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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