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邓强明农资服务中心被罚款3496元

2024-01-17 18:30:17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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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1月6日消息,赣州市南康区邓强明农资服务中心因擅自修改肥料产品标签内容,被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警告并罚款3496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03月17日上午,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赣州市南康区邓强明农资服务中心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其门店销售的肥料产品外包装上的技术指标与该肥料产品登记证上的技术指标不符,属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行为。

赣州市南康区邓强明农资服务中心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构成了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产品的行为。赣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和《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1年修订)中《肥料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2,对赣州市南康区邓强明农资服务中心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1840元1.9倍的罚款,即罚款34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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