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揭阳 | “戊辰四俊”郭之奇

2023-11-16 22:01:46 - 揭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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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揭阳 | “戊辰四俊”郭之奇

与同县士子宋兆禴、辜朝荐、黄奇遇同时考中进士,史称“戊辰四俊”的郭之奇(1607—1662),是揭阳县榕城人。

兴·揭阳 | “戊辰四俊”郭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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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慧好学:11岁中秀才,20岁中举人,21岁中进士

郭之奇自幼聪慧好学,五六岁时就入学读书。他的记忆力超强,几乎是过目不忘,过口成诵。他对待学习也十分刻苦,鸡鸣即起床读书,至深夜实在困得不行了才熄灯休息。

他小小年纪即有远大理想。在古代一般人要想成为国家栋梁之材,有一番作为的出路就是读书考科举,因此他自小就立志通过读书考取功名。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一番刻苦用功,他11岁即考中秀才,20岁时考中举人,第二年即考中进士。中进士后即入仕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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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积极组织城防抗击海盗,保卫揭阳县城

在明朝末年官场贪腐、营私、党争、倾轧现象泛滥的情况下,郭之奇生性刚直不阿,秉承儒家忠君爱民、不偏不倚的思想,恪尽职守,而不去委曲徇权、趋炎附势,终究看不惯官场的黑暗现象,借故告假回揭阳故乡。

他回到家乡不久,恰好碰上有海盗袭击揭阳县城,县防告急,岌岌可危。郭之奇作为告假回乡的官员,心系全城百姓,想一旦海盗攻破县城,长驱直入,烧杀抢掠,必定满城百姓惨遭祸殃。于是他积极组织城防抗击海盗,一面捐资募集壮士,组织操练,一面协同县官研究防御抗击等部署,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军事等才能,在他的全力组织部署和带领下,官兵与民兵联合成功击退来犯的海盗,县城得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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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徇私情:严拒考场腐败,为福建士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崇祯六年(1633),郭之奇因才能卓著,政声甚好,被皇帝召回京师,入朝任礼部主事,提督四译馆。不久因政绩佳擢升为员外郎,主试河南。之后又转任郎中。崇祯十四年起,先后以佥事、参议、副使衔任福建提学使。期间,他大力整肃学政,严明纪律,考核录用举子坚持贤者优先的公平公正原则,自己以身作则,带头严拒考场腐败,杜绝一切请托,使当时的福建士子得到一个相当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人尽其才。

郭之奇的这一做法对普通老百姓有利,却自然而然得罪了一些权贵。如其时手拥重兵的南安伯郑芝龙曾向郭之奇提出请求,要求关照其子郑成功,将其诸生身份再擢置高等,遭到郭之奇义正辞严的拒绝。他这一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的做法,很让郑芝龙丢面子,也特别生气,却深得士子的心,也很大程度上震慑了学政上的不正之风。

此后,郭之奇因政声极佳,深受皇帝器重,不久又任摄兵备道、按察使司事。其间,他采取一系列有利地方稳定发展的措施,打击抑制豪强恶霸;提点刑狱,平反冤狱;还曾督军剿匪,于闽清平定尤溪贼,再于邵武肃清流寇,使闽南治安得以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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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君爱国:被清军抓获气节铮铮拒绝投降,最终慷慨就义

明朝灭亡后,郭之奇回到揭阳县老家居住。回到老家赋闲后,他心中仍时刻关注着明室江山,矢志不渝地效忠明室,他深知南明王朝国库空虚,于是变卖家产,捐银充国用。

兴·揭阳 | “戊辰四俊”郭之奇

南明隆武皇帝亡后,众大臣于1647年在肇庆拥立桂王为帝,年号永历(其时已是清顺治四年)。郭之奇继续在南明永历朝任礼部右侍郎,此后一直效忠永历政权,跋涉辗转于两广之雷州、廉州、钦州、梧州、南宁等地,后再入云南,积极组织抗清复明活动。其间,历官至少保、兼吏、礼部尚书。

永历十五年(1661),郭之奇在交距(今越南)组织军民抗清,不幸被清军抓获,随后解送至桂林。清朝皇帝爱其才华和嘉其人品,命地方官想方设法对他进行劝降,并声称只要他肯归降大清王朝就赐予高官厚禄他。郭之奇气节铮铮,坚决拒绝投降。清廷仍不死心,继续耐心劝降,直至次年,见郭之奇仍不改初衷,矢志效忠明朝,知其忠烈过人,劝降无望,遂将郭之奇处死,一代忠烈贤臣终于慷慨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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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林一帆,部分内容引自《揭阳人文史话》之《名家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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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丹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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