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滨市食抽202310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滨市食抽202310号。
据通告,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36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1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其他污染物问题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惠民县孙武街道盖鹏快餐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滨州高新区小营华联百货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惠民县何坊乡英明副食商店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山东省惠民县良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生羊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滨州高新区小广综合超市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惠民县何坊街道才斗副食超市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阳信劳店丰阳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阳信县商店镇小桑经贸园树军肉食店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阳信县商店镇小桑经贸园树军肉食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滨州市沾化区冯家三拼购物广场销售的姜,六六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滨州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源分公司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富源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2.阳信县信城飛翀快餐店销售的清江鱼(淡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信县信城飛翀快餐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13.阳信县信城徐亿家炒鸡店销售的生鸡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邹平市韩店镇润鑫超市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邹平市青阳镇晓康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邹平高新司立婷火锅鸡店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