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明确!标准提高!

2023-02-17 09:35:46 - 政府网站

转自:开封发布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2月14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提高我市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月标准为572元。

通知强调,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各县区要在3月底前将提标资金补发到位。

通知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各县区预算执行、资金发放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进行通报。

来源:开封民政

值班编委:戴晓翔

审核:刘陆军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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