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宝聚盈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3-02-17 11:20:2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江苏宝聚盈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3.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第7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3〕第7号
违法事实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3.8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宝聚盈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WPDNG7G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敖玉军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08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2-08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