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好莱福玩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

2024-02-17 10:25:00 - 界面新闻

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显示,河北好莱福玩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儿童三轮车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76.59元;2、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2.3倍罚款,即罚款54096元整;罚没款共计55772.59元。

河北好莱福玩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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