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老人赠房水果摊主”案宣判的双重启示

2023-12-17 14:31:02 - 北京青年报

北青快评|“老人赠房水果摊主”案宣判的双重启示

2020年,上海宝山区一名老人王某将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刘先生,此事引发关注。在老人去世后,老人亲属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记者获悉,近日,该案已经一审宣判,上海宝山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水果摊主刘先生所有。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应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和其所享有的财产处分权,对涉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可。(12月17日《北京青年报》)

了解“老人赠房水果摊主”事件经过的公众都知道,老人的“法定继承人”,一直以来对老人不闻不问,直到老人送出房产的消息报道后,他们才开始站出来发声,称这一赠送不能作数。老人曾接受媒体采访说,家里还有一些亲戚,除了叫他早点写遗嘱、觊觎他的房产外,从不来看望他,于是也都不来往了。而水果摊主则将老人当亲人对待,给予老人家的温暖,也没对老人索取什么。这正是老人将房产送给水果摊主而不让其亲属继承的原因。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三种,即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中,水果摊主就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方式,“获赠”老人王某的房产。该案原告是水果摊主刘先生,被告则有包括老人妹妹等在内的多人。刘先生称,他们一家自2017年起与老人共同居住生活,长期陪伴和扶养老人,负责其一切衣、食、住、行、医疗和养老等事务。老人生病住院时,悉心照顾,老人过世后,操办后事,尽到了扶养人的义务。

而老人的“法定继承人”(老人妹妹等),对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性和公证程序的正当性提出了质疑。法院认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法律行为,本案中所涉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合法,亦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其外在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

该案一审宣判支持了原告,让我们看到了“好人有好报”,而不是善良被辜负。法院对这起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的案件作出明确是与非的评判,既弘扬了人间正气,也鞭挞了丑陋与自私,回应了社会广泛认同的善恶观念。真正的亲人,并不是指有血缘关系或法律关系,应该是相互陪伴、相互慰藉、相互给予对方温暖与爱意的人。老人需要的是平时的陪伴,而不是临终分遗产才有的争夺。正因此,许多网友认为法院判决公正合理,是正道的光。

该案一审宣判支持了原告,也引起了人们对困境老人“老有所依”问题的重视。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8亿人。可以预料,像新闻中这样的独身独居老人将越来越多。本案中,独居老人将水果摊主设定为自己的监护人,这种做法在法律上称之为“意定监护”。该案判决表明,独居老人雨绸缪地为自己做好意定监护以及遗赠扶养的法律安排,能够充分尊重老人的个人意愿,有利于弥补家庭的监护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意定监护协议当事人双方大多并无血缘关系。虽然意定监护是一种法律支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依法又依心”,防止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过度控制,甚至发生侵害人身自由与生命财产的情况,还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才行。

文/付彪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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