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男班主任酒后查寝猥亵女生,校方回应

2023-12-17 22:34:39 - 观察者网

12月15日,山东青岛一女高中生在网上发贴称,12月9日晚,其高中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将自己猥亵。16日,该女高中生再次发帖,内容包括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郑某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拘10日的行政处罚。

17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了解到,“下一步纪委会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高中男班主任酒后查寝猥亵女生,校方回应

据网友发帖,其称自己是一名高三女生,就读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因学校实行寄宿制,自己和另一名同学住一间寝室。12月9日,因她的室友走读回家,她一人在寝室。9日晚22时40分许,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在其寝室时对她说“男人都是坏人”之类的话,还用手摸她的脸,对她进行搂抱。

“宿舍阿姨似乎听到我的寝室传出声响,她突然出现在我们宿舍门口并把离我的宿舍最近的走廊灯打开,把他吓了一跳,他松开我落荒而逃。”该女生文中写道。

之后,该女生又发贴称,事发后,其连续几天神不守舍,浑浑噩噩,并且找了家人求助。但学校搪塞其和家人,不予正面回复。

高中男班主任酒后查寝猥亵女生,校方回应

高中男班主任酒后查寝猥亵女生,校方回应

16日,该女生在其账号发了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到,违法行为人郑某某,52岁。2023年12月9日22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在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宿舍,趁房间无其他人在场情况下,用手抚摸女学生脸部,并对其进行搂抱,将嘴贴在其耳朵上等方式进行猥亵。以上事实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综上所述,违法嫌疑人郑某某的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高中男班主任酒后查寝猥亵女生,校方回应

17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郑某某猥亵女学生情况属实。“这个事情发生以来,学校就积极介入。警方也介入处理了,昨天出来的结果就是,说是行政拘留10天。教育局也有介入。下一步纪委会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记者询问为何男老师晚上可前往女生宿舍查寝,工作人员称“这个涉及到老师和学生的隐私,不方便透露。”其还提到,“涉事老师接下来是否还会留校任职,需学校处理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

猥亵行为如何处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猥亵等情节较轻,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聚众猥亵儿童,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造成儿童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猥亵手段恶劣或有其他恶劣情节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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