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化协作机制 推动税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各地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全面多元的立体化协作机制,推动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苏:高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指导下,推动全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与所在地纪委监委进行工作对接,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方面,细化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察监督的有效性,持续释放协同效应。
江苏省税务局充分运用江苏省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平台,加强信息共享。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指导市县税务局纪检机构落实有关改革试点部署,组织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与地方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方会商,优化衔接配合机制。
在总结协作配合、联合办案的有效做法基础上,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指导各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与地方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会商,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不少问题。”盐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周光炜表示,制定协作配合工作规范提升了基层税务纪检机构的工作效能。
据了解,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聚焦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信息化建设、涉税中介、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紧盯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关键环节,运用现有各类数据平台,统筹税种管理、数据管理、纳税服务等职能部门,建立数据提取和风险预警的指标模型,快速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推送给相关机构核查处置,进一步推进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
陕西延安:纪税协作实现高效协同
在陕西省延安市纪委监委近日召开的垂管系统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延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胡萍围绕纪税协作进行了经验分享。
据胡萍介绍,延安市税务局与当地纪委监委紧密合作,以制度创新为驱动、效能提升为目标、教育培训为基础,构建起全面多元的立体化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纪税协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4年初,延安市纪委监委、延安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延安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税务机关纪检机构协作配合实施意见》,构建工作例会、政治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案件办理、信息共享、培训教育“六项机制”,实现多维联动。
延安市纪委监委一室主任曹弘在延安市税务局近期举办的特约监督员座谈交流会上说:“税务部门懂业务、有数据,纪委监委懂监督、擅办案,双方紧密合作能推动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
延安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业务、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并强化与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以数据为支点撬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在具体实践中,税务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锁定风险疑点,与纪委监委共同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形成监督执纪的强大合力。
随着税务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委双向沟通、协同办案的不断深入,延安市税务局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采取互动式学习等方式,为纪检干部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高效便捷的学习平台,进一步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青海:提升监督执纪的工作质效
青海省税务局党委进一步深化纪税协作,加强与青海省纪委监委交流协作,青海9个市(州)税务局党委与属地纪委监委联合制发《进一步完善纪税协作五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信息互通、线索互移、监督互动、办案互助、能力互促”五项协作机制。
为更好推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青海省、市(州)、县(区)三级税务机关均与属地纪委监委明确对口联系领导和联系部门。同时,青海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与属地纪委监委研究制定监督任务清单,通过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实地检查、调研走访等形式,发挥各自优势,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五项工作机制实施以来,青海省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邀请属地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业务培训,并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开展以案代训等工作,有效解决基层税务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下一步,各地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部署要求,持续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不断拓展纪税协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释放监督合力,推动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摘编自《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佟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