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儿子不解父亲过世继母独承遗产

2024-12-17 16:48:36 - 中国江苏网

#儿子患病生父去世继母独自继承遗产#【#患病儿子不解父亲过世继母独承遗产#】江苏徐州,范某与吉某于1989年育有范小某,后二人离婚,范某后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患有肾病并于2016年开始透析治疗,2020年出现脑出血。

范某在2021年6月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产权归刘某一人所有。”当年11月,范某去世。范某去世后,刘某办理房屋的继承过户手续,需要范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范小某和刘某共同签字。不过范小某并不认可刘某独自继承范某遗产的主张,认为这个遗嘱有可能不是他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可能一点财产都不留给自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范某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遗嘱的“必留份”制度。徐州泉山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相应房屋折价款。这一判例入选最高法继承纠纷典型案例。#徐州[地点]#@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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