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内卷式”竞争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作者张鑫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智库研究员,同济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这是继今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后,再次将其提升到了“综合整治”上,足见化解“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对于企业来说,当然应当鼓励内外部竞争。但这种竞争应当是有利于促进企业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劳动者福利的竞争。“内卷式”竞争恰恰相反。其显著特点是“内耗”。这种“内耗”式无效竞争不仅会间接损害市场公平,导致人力资源浪费或市场失灵,也会让企业所有人都陷入无意义的努力状态,进而影响我国企业的竞争力。
具体来说,企业“内卷式”竞争首先表现为“996”“715”等超长时间工作制度和职场内卷。这不仅影响了劳动者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难以平衡劳动者工作与休闲休息、学习与家庭(包括生育)的关系,甚至产生因工作劳累猝死和抑郁自杀等一些不必要的悲剧。尤其需要重视的是,如果任由这种现象持续下去,甚至成为一种企业“文化”,将长时间工作视为“勤奋”的标志,使得“努力”成为默认规则,必将严重影响企业对人才和年轻劳动者的吸引力,降低企业生产与经营的效率,进而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是积极向上的,不愿意成为啃老族。他们既是拉动就业的主力军,也是消费和消费升级的主力军,前提是他们有就业机会和收入。与此同时,如今的年轻人大多家庭条件比较好、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强,更加关注工作环境、自由度、晋升空间;既愿意工作赚钱,也追求幸福、快乐、自由的生活,因而在就业选择上,大多愿意去那些公私分开、自由度大、实行弹性工作制、劳动强度不大、待遇也不错企业工作。那些即使待遇不错的企业,也因为加班多,工作压力大而难以成为年轻人就业的首选。这使得企业在招工尤其是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方面失去竞争力。
其次,企业“内卷式”竞争表现为劳动付出和劳动报酬不匹配。如果加班加点能够获得相应的报酬,企业员工都是可以接受的。对企业来说,给予劳动付出相应的劳动报酬,不断提高劳动者收入,才能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发展。对国家来说,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就能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反过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促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水平主要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劳动报酬和劳动回报不成正比,内耗式加班加点行为盛行,年轻人不但会产生心理抵触情绪,也缺乏就业的积极性。
第三,除了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外,年轻人还希望企业提供更多的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也愿意通过自己充电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其他至上文化水平。这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随着技术进步速度加快,企业工作节奏也越来越快,技能更新越来越频繁。这也要求企业减少“内卷式”竞争,给予员工更多的自由学习、交流、培训等时间,以保持与技术发展的同步。企业想低工资招工,期望进来的员工就是熟练工,过两年就能造“航母”,这无异于既想让马儿拼命跑又不想给马吃草。
笔者了解到,部分企业对员工培训投入非常少,培训部基本上是空架子,做一些没啥用的网课,实际上还是依靠老带新。年轻人运气好的会遇到愿意教的师傅,运气不好的人家理都不理。年轻人依靠自己摸索的话,也只能在不断试错中才能磨炼出一些经验。而“内卷式”竞争则挤压了年轻人学习、娱乐甚至休息的时间,阻碍员工提升自己的空间。
总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竞争力。而高素质员工是企业提高竞争力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劳动力市场供给小于需求。这不应该成为搞“内卷式”竞争的理由。企业要充分了解新一代年轻人的状况,给予年轻人更多的尊重、关爱和自由,整治“内卷式”竞争。这样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尤其是高素质的年轻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此,企业要贯彻落实《劳动法》,规范劳动用工和薪酬支付等行为,改变劳动报酬和劳动回报不成正比现象,平衡劳动者工作与休闲休息、学习、家庭(包括生育)的关系,从多方面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身心健康。还要改革单一的员工评价体系和标准,例如以业绩、销售额或工时作为唯一标准。因为这种考核方式忽略了员工创造力与灵活性,只会导致大家选择拼时间、拼业绩的内卷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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