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官宣“带薪护理假”来了!职工每年最长可享20天带薪护理假

2024-12-17 17:29:49 - 西部网

西安官宣“带薪护理假”来了!职工每年最长可享20天带薪护理假

西部网讯(记者苏静萌)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申请20天,非独生子女最多10天,用人单位不得减扣奖补。对此,起点新闻·西部网记者对《办法》解析、《办法》落地进行了梳理采访。

细则内容公布 职工每年最长可享20天带薪护理假

《办法》旨在落实《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的有关规定。《条例》中所称老年人为年龄60周岁以上人员,其子女为法律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的人员。并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含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劳动者可享受“带薪护理假”。

同时,《办法》规定,各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职工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带薪护理时间(以下简称护理时间)作出统筹安排,保证护理时间落实到位。职工享受独生子女护理时间的条件为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护理时间的计算应与职工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相对应,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护理时间原则上可以在一年内多次申请,独生子女护理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职工护理时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减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职工正常工作期间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职工要确保护理时间用于陪护患病住院父母,凡申请护理时间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可扣除其当年护理时间。用人单位不支付子女护理期间应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社部门责令限期给付,拒不执行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热度高 “打工人”最关心如何将好事做好

近年来,全国多地出台了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四川、江苏等地早已出台类似规定,西安此次公布《办法》,引来不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表示,“条例、办法一大堆,打工人何时能享受?”“带薪护理假的提出,有助于化解年轻人‘一边是工作,一边是父母’的矛盾,也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和保障。关键在于,如何将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近日,记者对部分用人单位及在岗劳动者进行了采访,不少人表示并不清楚《办法》的公布,也并不知道独生子女可以申报带薪护理假。“我是80后,目前最害怕的就是家里老人生病,一边是工作,一边是上了年纪的父母,好在老人小问题多,目前还没有住院过。”西安市民吴先生说。

西安市民毛女士表示,自己在国企单位工作了五年,没有听说过公司有相关假期规定。“年假能休完就不错了。”同样在国企单位上班的贺女士对这样的假期安排表示担心,“单位是否会同意员工休这样的假?休假后是否会影响工作考评、晋升?现在休假都不能保证,还能保证带薪护理假?”贺女士说。

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几家用人单位,西安两家私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还不知道有这个假,后续会考虑修订休假制度。国企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单位已在第一时间对休假制度作了修订,并开始按照新规执行。

专家分析:《办法》出台了具体规定 可操作性强

这次出台的《办法》有什么特点?对西安养老工作有什么积极作用?推行过程中将出现什么难点?又该如何解决?对此,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红娟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对一些护理时间的计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可操作性强。但《办法》中的刚性不是很强,政府只有一定的指导和监督职能。

杨红娟表示,西安作为全国养老服务改革的试点城市,这一《办法》的实施对西安市养老问题具有积极影响。“首先,它有助于缓解老年人患病期间的孤独感,保障老年人得到及时照料,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其次,带薪护理政策的实施将提高家庭养老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减轻社会养老压力。”杨红娟说,《办法》同时也传递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有助于营造孝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对于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来说,部分事业单位有一定执行力,一些私企和个体企业是很难执行下去的,这是必然的现状。”杨红娟表示,中小型企业因人力资源不足或经营成本压力,往往难以落实护理假政策,建议政府可细化分担机制,建立政府与用人单位共担机制,通过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将带薪护理假纳入正式请假制度,并加强监管以确保政策落地。

编辑:苏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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