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转自:揭阳发布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体现揭阳市委、市政府对驻揭部队的关心关爱,揭阳市本级、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拟面向驻揭部队随军家属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
(一)招聘对象
面向随军前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本人自愿的驻揭部队随军家属。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7人,其中:市直、揭东区、榕城区、普宁市、揭西县各3人,惠来县2人。具体详见《2024年揭阳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指标向一线任务部队、边海防部队和取得重大贡献人员倾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预报名+现场确认或直接到揭阳军分区现场报名确认”的形式。报考对象可在202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17:30期间将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ysy8217995@163.com。邮件标题名为:(本人姓名)+(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资格),并按时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也可直接到报名现场报名并确认。
现场确认、报名的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现场报名、确认的地点:揭阳军分区。
所有报考对象须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或现场报名、确认。
(2)报名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初审
揭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揭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在现场报名、确认点对报考对象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现役配偶最后一次任职任免表或任职命令复印件、报名人员配偶随军审批报告表或批准随军正式文件复印件、结婚证、报名人员书面就业申请、聘用后到岗上班保证书及其他资格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经报考对象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初审不合格的,由揭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反馈报考对象并由其现场确认。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及面试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长初定为90分钟,即上午9:30至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笔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印制,由驻揭部队各单位派人统一到揭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领取并发放给每一位考生。
(2)方式内容
笔试采取试卷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总体分数另行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各驻揭部队及有关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考生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构成
面试由现场面试加综合考核两部分构成,面试成绩=现场面试成绩×50%+综合考核成绩×50%,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实施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各有关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对综合考核对象进行初审打分,提供初审结果和相关依据材料(以正式命令、通令为准);揭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综合考核对象进行复核确认。有关成绩在相关驻揭部队进行公示。
根据军人军属优待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向一线任务部队、边海防部队和取得重大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以报考对象现役配偶贡献大小、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内容,体现对正团职(含相当职级专业技术干部)以上及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随军家属优先的原则进行综合衡量打分。其中:①军龄分值。总分20分,从军龄1年6分起,每增加1年为0.8分,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干部在校时间等同军龄,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②军衔分值。总分30分,其中大校军衔30分、上校军衔20分、中校军衔16分、少校军衔12分,上尉以下军衔10分,专业技术干部和军士对等参照相关待遇确定。③立功受奖分值:总分20分,其中三等功1次为4分、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1次为12分、一等功(战时二等功)1次为16分、荣誉称号1次为20分。④特定分值。截至报名时间,配偶为驻揭部队军政主官的,计为20分。⑤奖励分值。截至报名时间,配偶所在部队为驻揭一线任务部队、边海防部队的,计为10分。每项累计分数至该项总分后,不再累计。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列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或最后岗位拟聘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可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选岗顺序。有关人员可结合自身意愿按次序优先选择岗位组中的具体拟聘岗位,列为相关岗位的考察对象。选岗过程中自愿或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完成选岗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公示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和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及各驻揭部队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落实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五、放弃的处理方式
报名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申请放弃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报揭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作为放弃参加本年度招聘的依据,今后此类考试可正常参加。
已进入选岗环节的人员自愿(自动)放弃,以及拟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时放弃的,需签订自愿放弃招聘资格承诺书,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揭阳市面向驻揭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同时不再纳入今后的事业单位招聘随军家属的对象范围。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或工作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咨询,电话0663-8217995。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