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经济死刑”红线:贪过十亿,数罪并罚
来源:法经网
今天上午,2024年12月17日,李建平被执行死刑。
李建平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涉案金额超30亿元。小吏巨贪,李建平之死至少引发两点讨论:一是小小的处级干部何以贪腐这么巨额的资金?二是经济犯罪要不要执行死刑?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兴安盟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建平上述四宗罪中,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以受贿罪判处死缓;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此来看,四宗罪中贪污量刑最重,顶格判处。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纵容以赵文远(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经最高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兴安盟中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临刑前,李建平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李建平案本身可讨论的点不多,但有关官员“经济死刑”的红线,似乎正在悄然变化。
此文讨论的前提,一是经济犯罪,二是官员群体。暴力犯罪与社会极端案件不在此列。
自建国以来,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中央与地方对官员群体经济犯罪的处罚并不重,实施死刑更是极少。
众所周知,第一波是1952年的刘青山、张子善案。
第二波是改革开放以来,被执行死刑的省部级官员,偶有出现,包括:原江西副省长胡长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安徽副省长王怀忠、国家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四人;另有杀妻或杀情人的三人,分别是原河南副省长吕德彬、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内蒙古政协副主席赵黎平,他们分别涉及爆炸罪、故意杀人罪,但不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还有一个特殊案件:2011年7月19日,一个普通周二,最高法院宣布,苏杭两名副市长当天上午被执行死刑。他们分别是原杭州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副市长姜人杰,两人涉及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且贪腐均过亿。
最高法院在同一天公布杀令,显然想向社会释放强烈的信号。其实,每次枪决,背后也都有政治经济周期,每次都会借着一些人头,开启超强力的反腐与震慑,为新的周期服务。
十八以来,有关经济死刑的判决,屈指可数。除了李建平案,然后就是“华融窝案”中的赖小民与白天辉。白天辉目前还在二审或复核当中。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二中院公开宣判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按照法院的判决,在赖小民22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三起受贿犯罪数额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而贪污资金为2513万余元。跟李建平不同,赖小民在受贿一罪即达死刑。
相隔四年,继赖小民之后,又一华融高管被判处死刑。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二中院一审宣判华融国际原总经理白天辉案。白天辉因收受财物共计11.08亿余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白天辉只有一宗罪,受贿金额超过10亿元。并非巧合,白天辉与李建平的判决中,都有一句描述:“对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意思就是,贪腐的钱被挥霍了,存在重大缺口,你得用命来抵偿。
这让“十亿死刑”、“数亿死缓”的司法红线,渐渐鲜明起来。
比如,同在金融系统,9.795亿的孙德顺(中信银行行长)、5.19亿的蔡锷生(银监会副主席)、3.25亿的王滨(人保董事长)、2.75亿的吴华(温州银行行长),均被判处死缓;其他的地方大员,如原贵州书记孙志刚8.13亿、陕西书记赵正永7.17亿余元、云南书记白恩培2.5亿、广东政协主席朱国明2.3亿,也均是死缓,终身监禁。
有一个特例,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张中生,牵涉受贿、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两宗罪,受贿金额达10.4亿余元。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被改判为死缓、终身监禁。
法院的通报,解释了张中生两次判决的变化:“张中生积极检举山西某省级领导的重大受贿犯罪线索,二审期间经查证属实。所检举犯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构成重大立功。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可以对张中生从轻处罚。”
换言之,“十亿死刑”的红线,基本形成。一旦叠加数罪并罚,必死无疑。必须强调的是,十亿不是涉案金额,而是贪污或受贿的总体金额,滥用职权导致的损失不算。
如果位居省部级,大抵可以领得秦城的入场券,以更健康的方式安享晚年。如果碰了白天辉案两条红线中的任何一条,都有可能遭受到上至死刑的处罚。除非你获得张中生那样的立功机会。
从投资收益与成本代价来看,当一个贪官——只要不是特别作死的那种,回报率高,风险可控,还是非常划算的,至少比企业家要强多了。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新浪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新浪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