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赢位来丨您知道吗?平等就业是法律给我们的权利

2023-03-17 07:35:38 -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刘春华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以上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领域第一部基本法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在建设以宪法为依据,以劳动法为基础,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为主干,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又迈进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实现了就业工作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依法执政的新局面。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就业促进法将经过实践检验的积极的就业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使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制度化,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法制化,有利于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

除我国的就业促进法之外,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也明确提出,“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创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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