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啥条件可以休年假?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2024-03-17 07:30:19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今天我们来说说

满足啥条件可以休年假?哪些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换工作了年休假天数怎么算?职工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图文:劳动报

转录编辑:王艺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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