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期间,法律文书如何送达千里之外?
2022-04-17 22:12:14 - 媒体滚动
2022年4月11日下午,家住福建省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收到一条短信:“你有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送达的《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等共3份文书待签收,请在短信收到当日内通过手机号码验证登录后进行查看和签收。”吴某随即按照要求登陆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经身份认证后查看法律文书并签名上传,完成了一次有效送达。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青浦检察院积极实施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工作,当事人“足不出户”也能收到法律文书。这一便民举措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法定权利,又确保检察官诉讼办案质效不减。
以吴某为例,在发送电子送达前,检察官通过电话方式核实受送达人身份信息,就法律文书电子送达方式听取受送达人的意见,告知其相关接收渠道,了解受送达人是否具备接收条件。受送达人同意后,检察官便在系统中选择需要电子送达的法律文书,点击发送。不到十分钟,受送达人就能收到相关短信。
千里之外的吴某一旦签名确认,青浦检察院检察官就收到了系统反馈。检察官表示:“这一办法不但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保障了我们检察机关能在疫情下持续开展工作,顺利进行后续诉讼活动,提供减少流动不减当事人法定权利的司法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