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3-04-17 02:15:36 - 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该交易日非本集合计划境外主要投资市场交易日,则本集合计划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集合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日常申购业务

2.1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的申购事宜请见管理人于2021年1月15日的公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事宜请见管理人于2021年3月25日的公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4.日常转换业务

4.1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集合计划日后开通转换业务,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合计划的合同约定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的销售机构

(1)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A人民币

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C人民币

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集合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集合计划的集合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集合计划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集合计划A类人民币份额和C类人民币份额定投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笔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本集合计划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本集合计划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集合计划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本集合计划的登记机构按照本集合计划申购申请日(T日)的集合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3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直销机构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联系人:卓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刘川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cn/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二路腾讯滨海大厦南塔15层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联系电话:(0755)26888888-77386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服电话:95188

网址:http://www.fund123.cn/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集合计划,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电话:021-60195205

联系人:郭德涵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站:https://leadfund.com.cn

6.2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集合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点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A类人民币份额和C类人民币份额开放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有关本集合计划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信息披露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20)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4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集合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集合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日常申购业务

2.1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的申购事宜请见管理人于2020年4月29日的公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事宜请见管理人于2020年7月23日的公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4.日常转换业务

4.1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的转换转入事宜请见管理人于2021年9月18日的公告《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定投的销售机构

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集合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集合计划的集合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集合计划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集合计划定投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每笔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本集合计划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本集合计划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集合计划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本集合计划的登记机构按照本集合计划申购申请日(T日)的集合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直销机构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联系人:卓颖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2)本集合计划的其他场外非直销机构如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点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开放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有关本集合计划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信息披露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20)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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